刘念被林央擒在身前,一种深深的屈辱感蔓延全身,以前跟随刘思思逃亡亚马逊,身处危险四伏的原始丛林,身边更是时不时出现抓捕他们的杀手,他曾经跟刘思思走散,一个人单枪匹马猎杀了一匹饿狼,一个人藏秘在树枝上,一动不动的就是待上了三天三夜,他永远也忘不了,当时他的对面俯卧着一条随时准备伺机而动的毒蛇,只要他微微移动,对方就会毫不犹豫的要了他的小命。
之后还是刘思思经过将那条毒蛇杀死,从亚马逊逃出来,一路上躲避组织部下的杀手,一次次冲出突围,终于在最近几个月里摆脱了危险,结束了将近一年的大逃亡,每每想起那段时光,刘念的身体都经不住轻颤。
从他记事开始,他和他的姐姐就一直生活在常人所不能承受的训练攀比中,他们攀比的是自己的身手和狠辣,在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上,除了他们姐弟两个,还有一群与他们同龄的孩子,有得比他们的年龄还小或者还大,他们集中在一起,对那些只见过一面的孩子下手,整个小岛就像是人间地狱一样,他曾经满身是血,跪在一个女孩儿的身上拼命地挥着拳头,直到那个女孩惊恐麻木的表情定格在脸上,他才就此罢手,抬眼望去,他看到他的姐姐发疯了一样,手里握着一根从树上着下来的粗树枝,狠命的招呼在一个男孩的脑袋上,鲜血淋带着**眦了刘思思一脸,后者全然不知道一样,又朝别人下手,他知道,如果自己不拼命,死的将是他们。
最后,整个荒岛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,当他们两个面对面站立在一起,他清清楚楚的看到刘思思干涸在脸上的鲜血,破烂不堪的衣服,背上一道显眼骇人的伤痕,那是一个比他大的男孩儿,用一把简易的匕首所致,相对于他的形象,就好的多了,衣服上虽然沾染着鲜血,但是他知道那是别人的,除了苍白的脸色,看不出其他的狼狈,他并没有出过多少力,每每危急时刻,都是刘思思拼命相救,现在整个荒岛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,他知道,他必死无疑!
只是他没想到的是,本来只能留下一个人的规矩被他姐姐打破了,她求着教官将他留下。
现在他们两个终于逃了出来,只是从小到大一直呆在那个组织,除了执行任务从来没有离开过,更别说与社会上的人接触生存,虽然逃了出去,但是吃喝住处,又是另一个难题,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那些社会人口中说的学历经验,更没有接触过组织以外的人类,一时之间,找不到生存的法则,读不懂社会的规矩,以前深处组织的时候,没有金钱概念,吃喝住宿也并不在意,可是步入社会,一切好像充满了陌生,这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