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宛宛忍不住叹气:“你再说我就先回家了。”
“你别生气啊!”李俐一把挽住她手臂:“我这不是在帮你分析嘛!班长虽说比不上你那个小男朋友那么帅,但是帅也不能当饭吃啊!而且人家班长也长得不差,高中那时候不还是我们校草呢吗!这么多年,经过了岁月的打磨,非但没有变残,反而比那时候更有魅力了。你再瞧瞧我们班里其他那群男的,个个不是秃顶就是发福,班长那就是鹤立鸡群里的那只鹤!”
余宛宛说:“我真走了啊。”
“别别别!”李俐挽紧她手臂:“你这叫忠言逆耳!不听老人言!”
“你这从高中开始就喜欢给人乱配对的毛病怎么到现在都没改?”余宛宛满脸无奈的说。
李俐高中那会儿最大的乐趣就是把班里的男同学女同学配对,说a喜欢b,但是b不喜欢a,喜欢c,而且还列举出一条条的证据来举证。
那时候李俐就说过班长喜欢她。
余宛宛完全不觉得。
她那时候黑黑瘦瘦的,长得不漂亮,学习也不好,问他问题还要被侮辱智商。
有一段时间还被李俐洗脑觉得班长真喜欢她,在班长面前别别扭扭的,关系最好的那段时间,她还忍不住旁敲侧击过他喜欢什么类型的。
她还记得他说了句挺伤人的话。
好像是,反正不是你这种类型。
再加上她问他问题,经常被他骂笨,慢慢地她就不问他问题,也不找他说话了,再后来,调了次位置,两人就没什么交集了。
现在他找她吃饭,余宛宛也没多想。
谁让那时候她和他当了一年多的同桌呢,还给他打过半年的饭,他那时候又不合群,男同学都觉得他傲,女同学他又不爱搭理,常常一个人独来独往,想回忆青春估计也只能找她了。
这么想着,余宛宛又觉得自己刚才就这么拒绝了他有点残忍了。